去年7月,女醫生李華(化名)租住自如房屋,感覺身體狀況變差。按照標準,室內甲醛含量應低于0.1毫克每立方米,但其房間的甲醛含量經檢測為0.3毫克每立方米,超標2倍。
后經過交涉,自如方面賠償4萬余元。因李華住在該房間沒走,被自如方面告上法庭。
今年2月,海淀法院判決李華騰房,并考慮到訴爭房屋確實存在甲醛超標的問題,故而將房租標準從每月3130元降為每月2000元。
女醫生感覺入住后身體不適
自如原為鏈家旗下的O2O房屋租賃品牌。2011年5月鏈家成立了自如事業部。租房者通過自如手機APP下單簽訂房屋租賃協議,之后一系列的租賃手續包括付款等,多半在網上進行。
按照自如業務員的介紹,自如的房屋均經過公司統一裝修,風格統一并配日常家電,居住舒適度更高,主打的是相對高端的租戶。2016年夏天,其從鏈家分離,成為獨立運營的公司。
李華是北京某醫院的一名女醫生。2016年7月13日,她通過自如APP在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路租了一套房子。
她入住后發現房間里有異味,之后總感到身體不適,影響了工作和生活。經醫生診斷,李華白細胞低、貧血。醫生在注意事項中寫道:“如條件允許,可脫離裝修環境”。醫生開出診斷證明書,稱李華的病情“考慮與甲醛有關”。
她把情況反映給了自如公司。2016年8月30日,中環華信環境監測公司對李華租住的房屋進行了環境檢測,檢測報告顯示,臥室內確實存在甲醛超標問題。根據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,室內甲醛含量應低于0.1毫克每立方米,但李華房間的甲醛含量為0.3毫克每立方米,超標2倍。
經過調解獲賠4萬余元
李華認為,作為房屋出租方,自如應該對房屋的安全性提供基本保障,把甲醛超標的房屋向公眾開放,是對租客健康不負責任的行為。
經過交涉,2016年10月31日,自如方面與李華簽訂了和解協議書。就“甲醛超標”事宜,自如方面一次性支付李華人民幣41694元“作為賠償費用”。
因為和自如方面存在糾紛,李華一直住在涉案房屋內沒走。北京自如生活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起訴李華騰房。
李華在答辯意見中表示,房屋有內在缺陷,從一開始就隱瞞了事實真相,存在欺騙、威脅和滋擾生活的問題,因此不同意支付房屋使用費。
2017年2月22日,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。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華仍應騰房,但同時表示:“考慮到訴爭房屋確實存在甲醛超標的問題,故本院認為房屋使用費的標準應比照租金標準予以適當降低,結合本案案情,本院酌情判令房屋使用費的標準為每月2000元(實際房屋為每月3130元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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